受降剑

你是浪潮,我是赤裸的岛

【仏英】good bye my almost lover

*普设

请给我评论!

summary:两个烂人互相折磨的故事。




我和弗朗西斯一起长大,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是邻居或朋友,相反,他住在法国南部的一个海滨小城,而我住在伦敦。但我们总以各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参与了对方人生中最重要的事,譬如圣诞,譬如生日。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七月十六号,他满十五岁,我正生着重感冒卧床不起,却在凌晨时分眼睛一日睁一闭中瞬移到这个该死的法国佬身边,他闭着漂亮的紫色双眼,一气吹熄蜡烛,然后隔着蛋糕和一片黑暗向我发问:


“告诉我,亲爱的,你是无神论者吗?”


“姑且不算吧。”事实上,我大概只在厨房爆炸时呼唤过上帝。


“太好了,我想,现在的发生一切只能让超自然解释。”


然后我们愉快地分享了生日晚宴,他还让我带走了一个自己烘培的苹果卡卡蛋糕。我说:非常感谢,如果可以的话,下次见面我会带一些司康给他尝。弗朗西斯和颜悦色地道了谢,说:如果可以的话,他不希望有下次。我的反唇相讥尚来冲出口来,就在一瞬间回到了英国伦敦一间小屋的扶手椅上。由于法国人的微笑在脑中滞留,仿佛鞋底的口香糖,顽固又带有一丝甜蜜的气息,我气得房间里低声咒骂,把一切归罪于我某一位一直关系欠佳的哥哥施下了魔法,使得我不得不分出喝茶发呆刺绣的时间与一个自恋又自大的法国人相处,只有天知道我多么讨厌与弗朗西斯越过海峡共享生命,就在我低声咒骂时窗户外吹来一股晚风,带着淡谈的香根鸢尾的气息,紫色的气息,还有一点盐的味道。


之后我在不同时刻不同地点都嗅到同一种气味:先是通过鼻腔,再以通感的形式点燃全身,紫色,优雅,神秘,像弗朗西斯一样,我几乎吐了,这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用上世界各地生产出的最浓的香水洒遍身乃至至泡澡,但就是除不去这股花香。我本不得不向各个学科求助,哲学大部头的和量子物理摊在床上,旁边摞满了自17世纪起的法国文学。我找不出原因,最后不得不转向魔法。在某个香气缭线的暖室中,脖子上挂满珠宝的吉普赛女郎双手按住水晶球念念有词,最后轻声对我下了判决:


“神秘的是吸引力,不可控的是爱情。”


如果这是战争时代,我就有理由杯疑这位故弄玄虚的女人有是法国派来的间谍,因为我在她话言刚落的那刻被鸢尾花香淹没,几乎醉倒在这间神秘的小屋里,我晕晕乎乎地出门却一脚跨进了家门,弗朗西斯正站在我的衣架边,忙着往礼服口袋里插一支红玫瑰。


他简直像只孔雀,定做的白西服将他的身材衬托的得很好,淡金长发扎在脑后,颜色像融化的阳光,最迷人的是他的眼睛,鸢尾花雕成的双眼,正茫然地看着这间确定无疑是地处伦敦的房间,一秒后他明白了现在发生的一切,“又是瞬移?”他说,略带讥讽的微笑让我想把他撵出去,但良好教育控制住了我,我生硬(但不失礼貌)地问好,他把玫瑰送给我“表示歉意”,尽管他的拜访“并非本人意愿,是由于某种不可控因素”,我听见“不可控”这个词后眼皮跳了一下,脑中掠过女郎说的话。随后的一切都在鸢尾花香中度过,我与弗朗西斯拌嘴,手指狂敲木头桌子。


显然这个能把人运来运去的魔法不分时间地点,它让弗朗西斯错过了好友的婚礼,也让我看到法国人千辛万苦把自己收拾利落后坐在伦敦的小雨中生闷气,他什么样子我都看到过,甚至包括果体,他曾在我大叫着捂上眼睛时解释:“我有果睡的习惯。”又在我叫他快穿衣服时理直气壮反驳:“这是我的自由。”


也许是因为我,弗朗西斯一直没有恋人,谁会愿意在做爱时身边突然闪出一个人?我问他(绝对不是因为感兴趣,只是没话说)是不是这样,他笑说:“亚蒂,我只是从不把她们带进家里。”


这时的我们已用昵称,他叫我亚蒂,有时叫我柯克兰先生,我一直叫他的名字。他是我唯一一位能在醉酒时冲进对方家里的人,但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气,在他露出微笑说“她们”时,我的厌烦达到了顶峰。弗朗西斯就是这样的人,他不可能不去和漂亮姑娘调情,法国人,他们就是这样。


也许我的鄙夷写在脸上,弗朗西斯加了一句:“ 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爱情。”


爱情?这个月抛女友的家伙跟我谈爱情?得了吧。但我看见他双眼噙满泪水,像要把人溺死在里面。我的喉咙发紧,心里第一次涌上一种奇异的感觉,代替一贯有之的厌恶,仿佛坚冰溶解。在我回过神来时弗朗西斯俯身向我,柔软双唇衔着一个吻欲落,鸢尾花香气自他身上散开,浓郁得几乎成为液态。


设等我做出反应,弗朗西斯消失了,他回到那个法国海滨小城,只留下一屋子花香。我因为被迫吸入太多香气而昏昏沉沉,也许他种了很鸢尾花,也许鸢尾花代表爱情,也许我爱他。



之后我们的瞬移愈发频繁,他的见面礼标准法式,腮帮子两边都结结实实啃一遍,心情好时我们去花园散步,我很喜欢他种满玫瑰的花园。


“我一直以为你的花园里种满鸢尾。”我说。


“然后带着一身花味去找你?”他已经知道我挥之不去的花香,但他带着奇怪的怜悯神情发誓说,他从未用过,也从未闻见。


就在这座玫瑰园里,他和我探讨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从存在主义哲学到昨天小报上的桃色新闻,他说出的评论恐怕那些老家伙们听了不会高兴。最后在某个平平无奇的夏日夜晚,他穿着松垮的衬衫,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忧郁、含蓄、xing功能障碍”的文青气质,聊到了爱情。


他说爱情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吸引、心动、欢乐、颤抖和眼泪,而后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自我诘问:“我爱上他了吗?是的!”他问我爱情产生于哪个阶段,我说:“第一个。”


他有些忧伤的摇了摇头,望着我说:“第二个。”


我们中间出现了短暂静默,然后他打破了沉默:“亚瑟,我决定在40岁之前死去。”


“真的吗?如果你把玫瑰园写进遗嘱赠给我,我就帮你量身定做一个避yun套形状的水晶棺。”


弗朗西斯忍不住笑起来,“当然,遗体还要捐赠给医学院,好让姑娘们在解剖台上把玩我的x丸。”


“去你的吧。”我说,这个混蛋。


除非弗朗西斯效仿爱情疯子用氟化物毒死自己,不然他不会轻易投降,我了解他,尽管他不止一次透露了对老年生活的厌恶。在我看来,他只是厌恶驼背老年斑和假牙,但弗朗西斯永远不会变老,他这人永远不会老。


没过多久,我回到了伦敦的小公寓,在鸢尾花香气中泡茶,淋浴,阅读,跟泰迪熊聊天,在厨房烤了司康当夜宵,但当我跨出房门的那一刻,眼睛一睁一闭之间,我跨入了弗朗西斯的卧室。该死的,这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嗨,你来的正好,我想找一个人喝一杯。”弗朗西斯依旧是那副放松随意的街头艺术家打扮,“手上提着什么?噢,是新型生化武器。”


“这是今早在面包店买的,剩了一点。”我不动声色的说,看着弗朗西斯警惕的目光松懈,然后他探身过来拿了一块放进嘴里。


“亚瑟,你知道吗?有时我真想杀了你。”弗朗西斯发表了这一番威胁后,毫无风度的冲进厕所呕吐起来,我大笑,笑得仿佛英格兰赢了欧洲杯一样。“弗朗茨!还去酒吧吗?我请你喝一杯!”



我们在他家附近的地下酒吧喝的酩酊大醉,像两个偷了哥哥身份证的青少年一样愚蠢可笑,心跳加速。他给自己点烈酒,给我点淡啤,我抢过他的酒杯一饮而尽。他仰起头看着,我不知道在想什么,这过程持续了三秒,直到他把那杯啤酒浇在我头上,然后我扯着他的领子把他按住,我本打算给他一拳,但他吻了我。


我们在柜台上接吻,顺手打翻了那空的、不再有人理会的玻璃杯。这里驻场乐队太吵,灯光五颜六色,歌手总是破音,很乱的感觉,所以没人理会我们,我们,在一家地下酒吧,一条肮脏的街,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个地球。我们在这里紧紧搂着仿佛我们生来便是同一个人我们生来必须如此我们必须把对方唇舌咬破必须让疯狂做爱情的缓冲,也许是今天巴黎下了大雨,弗朗西斯的呼吸湿漉漉的,一如他被眼泪凝成小簇的金色睫毛。


我忘掉细节,只记得我们回去后很多事就这么理所当然的发生了,在我早已习惯的鸢尾花香中,我吐了自己一身,还不忘絮絮叨叨的抱怨乐队,抱怨法国的酒,抱怨自以为是的法国人,被抱怨的弗朗西斯意味不明地微笑。他装了一浴缸的水要给我洗澡,这个色qing狂。当然,我不答应,然后他也湿透了。我们精疲力竭的坐在浴缸里,像吵得昏天黑地后不得不收拾满地鸡毛的夫妻。


我看清了,原来我把他意大利私人定制的衣服撕成了亚当的遮羞布,我哈哈大笑,向后倒进水里,看着他的面孔被水扭曲又恢复平静。弗朗西斯双手探入水,轻轻的,扼住我的脖子,直到我无法再闭气,直到他用手托住我的头,把我捞起来。


我又笑,问他是不是想再杀了我,他说想,几乎像爱我那样想。


好,好,很好,那我便给你机会,我给你剩下的一生,给你柴米油盐做武器,从放了三天的法棍到硬邦邦的干鱼,从古董蛋杯的继承权到小鱼塘的捕捞权,我给你把任何一件鸡毛蒜皮上升到开战的权利,给你千次打碎相片再偷偷黏合的机会,允许你参与我的生活,允许你大张旗鼓撕破脸皮,也允许你精疲力竭的过来拥抱说算了,这些年都是这样过来的。弗朗西斯,这就是我们的过去、现在、未来,但我都接受。



之后我们很快同居,成了世界上成千上万对以折磨对方为乐趣的伴侣之一,我不再频频闪现到他身边,也不再闻到鸢尾花香,我们没有热恋,几乎从一开始就相处成了一对经历过百年的爷爷,然后生活乏善可陈。是啊,就像所有庸俗的爱情故事省略的那样,毕竟这就是现实,你没法要求所有人都像巴黎左岸的艺术家们那样靠露水和激情生活。但弗朗西斯在乎,他总认为自己与众不同,总说要去寻找“我们丢失的爱”,我通常给予敷衍或巧妙的讥讽,可这次不同,他说他要走,自己一个人去找。



我在做饭,所以漫不经心:“那真是太不幸了,我得一口气到失物招领挂上两个启示。”


这个笑话不好笑,他没有笑,我也没有,我们又开始吵架,音量越提越高,不知是谁打碎了花瓶,我在一片混沌的愤怒中剖开清晰的念头:这是这个月的第三个,他最喜欢的——什么来着?然后房东上来了,她站在门外劝我们别吵,其他租客需要休息。我们没管他,这大概是除了做爱以外,唯一一件我们全情投入的双人互动,然后房东说她要叫警察,我终于因为这句话分心摔倒被他压制,糟糕。但弗朗西斯突然停了,休战了,他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像我们曾经在浴缸里做的那样双手探来——他没有掐死我,只是帮我擦掉了脸上的血。


我在这突如其来的温情中晕头转向,几乎要问出那句所有烂俗爱情小说里都有的话:你还爱我吗?五个词,主谓宾齐全,抑扬顿挫,不难说出,可我张了张口,说出的却是:“谢谢。”


弗朗西斯说:“不客气。”



他走了,走之前收掉了满地的碎片,留下一屋子鸢尾花香,这个烂人。我无暇为分手付出情绪或象征性借酒浇愁,只在担心会不会重复我们曾经的轨迹,不断瞬移,闻到单属于我的花香,陷入年轻时不可控的命运。可什么没有发生,一切都结束了,我恢复了一个单身男士的自由,不必再与谁捆绑在一起共享生命,我本以为我会快乐,我会迫不及待的来上几次419庆祝新生,但我没有,我累了。





某个七月十六日清晨,我意识到这距离我和弗朗西斯第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我迄今为止大半的人生。然后我走下楼,发现一封给我的信,是弗朗西斯的,他说他死了,要我去给他收尸。


一个无聊的玩笑。我在看见他(或者说他的尸体)之前满脑子都是这个。弗朗西斯最后还是死了,死在他四十岁生日清晨,我到的时候现场保留的很好,一屋子浓郁的大马士革玫瑰花香,弗朗西斯穿着他最好的白西服,口袋里插着一只白玫瑰,嘴里含着花瓣,淹死在七月十六日的玫瑰海里。


我没有悲伤,只是打开窗让漂浮在花香海洋里的家具沉下,一件件摆回原位。我最后还是没有触碰尸体,他生前曾属于我,但现在不是,死神已经永远将弗朗西斯夺走,也给了他永远停留在年轻美好时期的权利。我只带走了他口袋里的白玫瑰,我知道那是属于我的,弗朗西斯赠予我的唯一一件礼物,白玫瑰夹了一封信,没有收信人,但我也知道那是给我,它改变了弗朗西斯给我的印象,这样的一个形象,原本像没有爱情的性,弗朗西斯一直在爱,但他爱的不是任何具象的人,只是爱情本身。他沉浸在这样一种的感情中,这种感情贯穿始终,使他和我共有的生命显得那么可笑,几乎像爱情一样的结合,几乎像爱情的鸢尾与玫瑰,他以学究的口吻写道,亚蒂,我确信这不是爱,但我是为你死的。你的花香谜题其实很简单,只能是因为爱。


我读到这句时眼泪大颗涌出,没有任何情绪,是闻到洋葱的眼泪。我哭,却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弗朗西斯死了,像地球上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有的那样,死得透透的。恍惚间我又闻到鸢尾花,我曾经为之愤怒不堪又无能为力的花香,它在二十年后重返我身边,在我老了、意识到我老了之后再给了我机会。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无论是那种鸢尾花都无法发出如此强烈的香气,直到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有多爱弗朗西斯,尽管我从未承认,但我一直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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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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